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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卡中大奖骗局有“五大硬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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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唐华信) 从价值十余万元的高级轿车、数万元奖金,到价值几千元的空调、电动自行车和手机,近日,不少消费者向达州市通川区消委会反映称,收到某某公司、集团邮寄的刮奖卡,刮卡后发现自己中了大奖,与对方联系被告知领奖前须缴纳各种费用,并称该活动已得到当地工商局、消委批准。达州市通川区消委会就此发布消费警示,刮卡中大奖是骗钱圈套。 今年10月中旬,达城市民田老先生收到一封从江西上饶市寄来的信,信中内容是自称外地某有限公司精品供货会暨昆明分公司八周年庆典广告有奖活动。信中装有该公司广告宣传单一张,宣传单上附有奖项设置,还装有一张“刮刮卡”。如在“刮刮卡”上的刮奖区刮出特等奖(钻石),奖奥迪A6轿车一部(价值58.5万元);如刮出一等奖(翡翠),奖现金为26万元支票一张;如刮出二等奖(黄金),奖液晶电视一台(价值4.89万元);如刮出三等奖(铂金),奖情侣珠宝一套(价值1.8万元);如刮出四等奖(K金),奖精美纪念品一份(价值300元)。田老先生从刮奖区刮出了一等奖(翡翠),奖的是奖金为26万元某银行支票一张。田老先生在高兴之余,按照广告有奖活动宣传单上的电话号码,立即打通了公司兑奖专线电话,并说明了情况,对方一女士在电话中回答说:请你务必在三天内亲自来昆明领取奖金,如不能亲自来,就请你通过邮局汇来公证费、手续费共2600元到昆明。我公司收到款后,就将26万元的支票用特快专邮寄给你。田老先生半信半疑,最后还是决定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到邮局按对方提供的账号汇了款,并电话告知了对方款已汇去。款汇出一月有余,不见对方寄信来,田老先生多次拨打对方电话,始终打不通。于是他带着“中奖”信件,到达州市通川区工商局咨询。该局执法人员在认真了解情况后,觉得此“中奖”信件有骗局,于是来到邮局帮助查询,看是否能将汇出的款退回来。经查询,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查到对方已将汇出的2600元钱取走了。当拨打对方的电话时,却始终不能接通。 据了解,此类骗局在我国其他地区出现过,为避免广大消费者上当受骗,通川区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 刮卡获大奖是骗局。以大奖作诱饵,行骗者专门将“兑奖处”与“中奖者”的距离设置较远,“兑奖”截止时间较短,给消费者核实情况和前去“兑奖”制造难度,用缴小钱吊大胃口迫使你入套,如提出领奖前需先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委托公证费或委托拍卖、托运邮寄费等。 有奖销售大奖过5000元是违法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第3项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这明确以法律形式强制性规定有奖销售设奖项凡超过5000元的都是违法的。 公证处参与兑奖不可信。根据有关规定,公证处承办抽奖公证时,会要求抽奖主办单位自己缴纳公证费,而不会由中奖者来分别缴纳。因此,对要求中奖者事先缴纳公证费用的,可以断定属于骗局。 来信邮戳可辨真假。多数来信地址与举办活动的发生地不符,信件虽没有写寄信人地址,但邮戳是不能改变的。如上述“外地某有限公司”精品供货会在昆明分公司举办八周年庆典活动,信件邮戳却来自于“江西上饶”;“香港姿生天津分公司”举办活动,信件邮戳却来自于“广东深圳”,这就是破绽。 真假难辨先咨询。当消费者收到有关中大奖内容的信件和手机短信,且慢惊喜,应首先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核查虚实,不要轻信对方提供咨询电话的答复内容和承诺,更不要盲目通过银行向某卡内汇款缴费,以防上当受骗。此外,发现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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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2-3 10:2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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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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