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9”命案犯罪嫌疑人被顺利押解回达
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杜晓辉 程序) 为收回顾客欠下的40元猪饲料钱,重庆老板趁黑步入顾客家中索债,期间竟抓起西瓜刀朝顾客一阵怒砍……12月1日,随着数辆警车驶出达县南外高速路出口,这起发生在达县境内的“11·19”命案,经达县公安局11天的全力侦破,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命案打破村庄平静 11月20日清晨,达县景市镇白阳坝村的村民们早早地起了床,陆续走出户外开始一天的劳作,但有人却迟迟不见74岁高龄的同乡何某某走出家门到猪圈前给猪儿喂食。热心的村民们担心何某某因年迈多病发生意外,赶紧前往其住所探明究竟。 “杀死人了!杀死人了!”一声惊恐的喊叫将附近村民聚集到了何某某的住处。何某某惨死在自家客厅,头部已模糊不清,尸体旁边留有大量血迹。 消息在当地迅速传开,接到白阳坝村发生命案的报警后,百节派出所所长桂承川立即向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张洪波作了汇报。 成立“11·19”专案组 该案引起了达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达县公安局局长程胜立即召集指派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丁录全、刑侦大队长张洪波、副大队长王震宇、陈实,和重案中队长张耀文、真佛山派出所所长向以文等数十名精兵强将前往案发现场,并成立“11·19”专案组,对该案展开侦破。 专案组一行率当地警力以白阳坝村为起点向周边扩散,对与死者有联系的和有犯罪前科记录的,在案发前后出现在死者附近的嫌疑人进行逐一摸排。制定出第一侦破方案后,“11·19”命案的侦破工作迅速在深山中展开。 3个嫌疑人进入警方视线 专案组将调查反馈的信息进行汇总后,查实男性死者何某某系一名7旬留守老人,为人正派,无感情纠葛,也无明显的仇人。此外,根据留在何某某尸体上的20余处伤痕分析判定,凶手在对何某某行凶时,所使用的凶器为刀具之类。 在对收集的众多线索进行反复梳理之后,11月21日凌晨4时许,专案组找到两条重大线索:在外打工的村民李某某在何某某被害的前一天,从沿海赶回家中为父亲祝寿,于何某某被害次日返程。专案组还查实,李某某与何某某曾有过节,虽不算深仇大恨,但也不排除李某某有作案的可能。另一个进入警方视线的系在该镇贩卖猪饲料的黄某某,他与何某某有经济瓜葛,案发前黄某某曾在景市镇出现,案发后不明去向。根据这两条线索,专案组立即围绕李、黄二人分头展开调查。 很快,刑侦民警在李某某家查获一把留有血迹的西瓜刀,经检验,该刀具正是涉嫌该命案的凶器。然而,就在专案组针对李某某制定出周密的抓捕方案之际,一条新的线索几乎将专案组的侦破工作带回到起点。原来,经专案组调查,查实出现在李某某家的西瓜刀,系一少年放学回家途中在河边拾到后,误以为是李某某家不慎丢失的,热心送还造成。与此同时,专案组还查实,黄某某是一名20多岁的青年,系重庆荣昌县人,以推销猪饲料为生,在达州境内多个乡镇设有销售点。 专案组在排除李某某的嫌疑后,将拾刀少年锁定为第三个嫌疑目标,但调查发现,少年与何某某的关系寻常,不具备作案动机及作案时间。侦破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由于案发后现场没有得到及时保护,破坏程度较为严重,专案组于22日邀请市公安局技术室主任文友志、重案大队长刘业兵等对现场进行了复勘。后会同专案组对案情进行研究,分析判定该案因经济往来酿成激情杀人的可能较大,案发时间约在19日晚7时至9时之间,系1人作案,凶手身高约1米65以下,年龄约20岁左右,并依据在现场收集的蛛丝马迹描画出犯罪嫌疑人的体形。经专案组比对,黄某某的体形与画像上的男子体形十分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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