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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 大竹一单位职工四处行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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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通讯员 袁斌 舒启佑) 大竹县某事业单位的职工周某因参加赌博身负巨债。为偿还赌债,周某以帮人找工作和调工作为名,先后骗取他人现金共38万余元。近日,大竹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27日到2007年6月期间,被告人周某以帮人找工作、调动工作为名,分别以报名费、医保费、体检费、公务员保证金、活动费等名义,先后在李某处骗取现金9万多元、周甲处骗取10万多元、周乙处骗取3万多元,共计23万多元,均被其全部用于赌博和挥霍。 今年4月至6月,周某先后把其租赁的三部轿车开到大竹县竹阳镇某寄卖行,使用伪造的车辆手续分别骗得现金14万多元,也被他用于赌博和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共计38万多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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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2-24 8:3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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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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