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杜晓辉 程序) 人犯错不可怕,就怕一错再错。何某某在接受5年前发生的一起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时,同大多数交通事故逃逸者一样,几次说出“很害怕,赔不起钱”之类的话语。但在当时的现场,他没有权衡过逃走、留下两者间的差距,仍做出了和大多数逃逸者一样的行为,不顾死伤者及他们亲属的感受,弃车人间“蒸发”。当他亲身印证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后,如他本人所说——“后悔莫及,可恨世上没有后悔药!”
车祸至今记忆犹新
2002年8月11日中午11时55分,开江县至麻柳镇公路段上,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而在交警部门介入调查中,发现导致车祸的货车驾驶员已逃离现场,给该起车祸的调查处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何某某,我们是达州交警,你清楚为什么被羁押吗?”“5年前,我开车撞死了人。”在何某某出了监舍,戴上手铐走向审讯室的路上,刺耳的金属碰撞声,始终跟随着他迈步的节奏而起。跨进审讯室见到交警,他迅速将视线转移到地板上,此后在接受询问调查中就极少抬过头。 “车祸发生的时间,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但撞死人的事,还一直在心里无法消除。”何某某回忆:当天,他在车老板的陪同下,驾车从开江县向达城返程,行驶到麻柳镇附近时,见一辆小汽车驶来,虽然当即采取了紧急减速,但还是未能避免两车相撞的惨烈一幕。“我晓得出大事了。”撞车后,何某某凭借多年驾车经历,从两车相撞的部位和撞车前的两车车速分析到自己可能撞死了人。 何某某停稳汽车迟疑片刻,才敢下车回头察看究竟。“我往回走了几步,老远看到小汽车里有个人的脑壳在流血,就再不敢往前走了。没多久,车老板叫我走,我没多想就跑了。”何某某知道自己撞死了人,吓得两腿发软。然而,就在他六神无主的时候,车主的一句话如同一根救命稻草,他趁着现场秩序混乱慌忙逃离。他不知道自己的这一行为,将简单的交通肇事升级为交通肇事逃逸,并将为之付出5年大好时光。 “2003年,我回家住了几个月,托人打听到有3个人在那次车祸中被我撞死。”肇事逃逸落网的何某某,通过接受交警部门的审讯,再次证实了被撞的小汽车内有3名乘客不幸身亡,他悔恨不已。
安全隐患酿造车祸
事故发生后,交警直属二大队接到报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查实肇事车是一辆使用临时车牌(川SS14955)的东风自卸货车,被撞的是一辆(川S24079)柳州牌小型汽车。交警部门还依据对现场痕迹勘查,查实车祸系货车与小汽车在即将相遇之时,因货车处理紧急情况期间,车辆突然甩尾,造成碰挂到小汽车,导致车内1人受伤,2人当场身亡,1人送往医院救治无效身亡的后果。 承 办该案的交警郑一安,拿出关于该案的调查材料,竟厚达1寸之多。其中,一份车辆鉴定书引起了记者注意,该鉴定书上清楚注明肇事货车“车辆制动稳定性能不良”的结论。也就是说,何某某驾驶的货车在车祸发生前,本身就有重大安全隐患。那么,他作为一个老驾驶员,难道不清楚这个隐患极有可能酿造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吗? “我给车老板说过……”何某某称,车祸发生的前一天,他发现汽车方向有问题,提出急需进行检修,然而车主认为修车之事,不需急于一时,表示第二天运营结束,再修也不迟。“结果,我们都没想到,第二天就出了这么大的事。”谈及货车安全隐患,何某某在言语中流露出要是当初自己坚持立即修车的立场,也就不会走到如今这地步的遗憾。
交警拨开层层迷雾
在交警部门的进一步调查中,何某某称驾驶的货车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面对民事赔偿,自己根本无力承受。据他介绍,由于家中经济困难,学会驾驶汽车这门手艺,靠替别人打工挣钱养活一家老小。因此,他在事发现场,还没来得及想如何面对突如其来的车祸后果,经车主的“好心”提醒,没了主意的他疾步跑上一段路程,在一个上行的公路弯道处,爬上一辆汽车后逃离。当晚赶回家后,他收拾了几件衣服便连夜乘坐火车逃往安徽,直到事后1个月,才以电话方式告知亲人自己闯下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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