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胡健 卢璐 实习生 陈思名) 读者吴先生昨日向晚报反映:为防止摩托车被盗,他特意将车子挪到了宾馆门前的显眼处,一觉醒来后,摩托车还是不翼而飞了。18日,他欲前往宾馆讨说法,但宾馆方却称对客人的车辆并无监管责任。 吴先生告诉记者,18日凌晨2时左右,自己骑着摩托车前往达县南城盛源宾馆住宿,进行住宿登记后,他询问收银员宾馆门前能否停车,收银员告诉他只要将摩托车锁好就行了。随后,为了保险起见,吴先生还特意将摩托车停在了宾馆大门中间,以方便宾馆的保安监管,之后吴先生才上楼睡觉。但第二天早上10点,吴先生发现摩托车已不见了踪影。他连忙询问宾馆服务员,服务员却称自己没看见摩托车,无奈之下,吴先生只好向警方报案。 当天下午,记者随同吴先生一道找到了盛源宾馆的朱经理,朱经理当即叫来当班的收银员进行询问,收银员却称自己在当班时,吴先生并未向自己提及将在宾馆门前停放摩托车,对吴先生丢失摩托车一事,自己一无所知。 对此,朱经理称,由于宾馆没有专门的停车场,宾馆便没有设立停车业务,所以对客人的车辆也就没有监管责任。朱经理表示,宾馆方面可根据辖区派出所的调解处理,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达县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建点评: 如果吴先生的摩托车经宾馆收银员同意停在大门中间,且摩托车停放位置又在宾馆服务人员的视线范围内,则吴先生与宾馆之间即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加之该宾馆是24小时营业,所以对吴先生的摩托车丢失负有重大过失。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该宾馆应当对吴先生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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