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袁斌 通讯员 舒启佑) 大竹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挪用公款、金融凭证诈骗案,被告人张守荣、张茂分别被判有期徒刑。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张守荣、张茂系父子。张守荣1996至2007年担任大竹县石河镇居民委员会第八居民小组出纳期间,利用工作之便陆续将自己保管的本组土地补偿费65万余元挪用赌博、经营、生活开支等,挥霍殆尽。2007年2月大竹县石河镇居民委员会对被告人张守荣经手的出纳账进行盘点时,发现其已差公款58万元。同年3月,张守荣为掩盖罪责,将差款一事告诉其子张茂,并让张茂办理假存单以抵押所挪用公款。被告人张茂在成都市伪造了总计金额为306000元的3张假存单,用“特快专递”交给被告人张守荣。张守荣将3张假存单交给石河镇居委会第八居民小组作为挪用公款的部分抵押款。石河镇居委会在清查张守荣账务时对其所执存款单产生怀疑,后经大竹县警方侦查查明系张茂伪造的假存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