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谢庆元 记者 张黎丽 张瑞琦) 社长好心筹资组织本村村民修建社道公路,因资金短缺,便以个人的名义向村民借私人存折去信用社贷款。公路修通恰逢换届,但贷款却没有人偿还,社长为此被告上了法庭
私人借款为村民修路 早在9年前,万源市大沙乡六村一社社长游某某组织本村村民修建社道公路。当筑路工程正热火朝天时,修建的资金出现了短缺,为了不滞后工程,情急之下,游某某以个人的名义向村民王某某借款。王某某想到既然是为村里做实事,便同意将自己的存款借给游某某作为抵押去信用社贷款。游某某捧着来之不易的6000元存折在大沙乡信用社作抵押贷款,贷回4200元投入公路的修建中。公路修通后,恰逢村社干部换届,游某某不再担任社长,他出面借来的贷款未还上,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信用社将抵押存折扣划抵偿贷款。王某某看着6000元的存折被划去了一大笔钱,急忙找到游某某要求还其借款。游某某想着本是为全村村民谋福利,没想到却要自己拿钱去填补这巨大的漏洞,无奈之下,他为收回借款将大沙乡六村一社告上万源市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大沙乡六村一社偿还借款4200元及资金利息,但由于种种原因社里并未将该笔款偿还给游某某。 债主将原社长告上法庭 王某某无奈之下将游某某推上法庭,法院判决游偿还其借款5952.40元及资金利息。2006年8月,王因病身故,其妻张某年老多病,家中要供养女儿上大学,还有一个80多岁的老人需要赡养,经济十分困难。自王病逝后,张某多次来法庭哭诉窘境,游某也觉得若由自己偿还十分委屈,应由六村村民集资还款,所以多次拒不到庭,三方因为三角债的问题陷入了僵局。 人性化执法要回借款 法庭干警为保证当事人合法利益,决定前往游某某家进行执行,同时考虑到两案具体情况,到达大沙乡后,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了案情,争取协调解决。该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双方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游某某给付张某现金3500元,其余部分张某自愿全部放弃,并且法庭干警考虑到张某家庭贫苦,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并得到同意,由大沙乡人民政府从民政优抚款中解决500元给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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