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传媒网消息(杨万勇 记者 楚亮) 11月16日上午,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依法强制拆除了通川区朝阳办事处皂角垭村4社的一幢违法建筑。 据介绍,通川区朝阳办事处金南社区2社村民孙某在未依法取得规划建设许可证件的情况下,于今年上半年在皂角垭村4社修建了一幢二层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197.4平方米。 10月23日,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向孙某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孙某在一天内自行将违法修建的两层砖混结构房屋全部拆除,并清除建筑垃圾。但孙某接到通知后未自行拆除。11月16日上午,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依法强制拆除了孙某所建的二层砖混结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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