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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起摩擦 堵路三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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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火速出动疏通 拘留故意伤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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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黎涛) 近日,达县南外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的组织指挥下、在市局交警二大队和该局相关警种的配合下,出动警力40余人,警车10余台次,及时稳妥地处置了两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众围观交通堵塞事件。 15日凌晨零点40分左右,一辆车牌为川ST1×××的桑塔纳出租车,在南外镇城市坐标附近十字路口与川S55×××的帕萨特私家车发生擦挂。交警二大队接到报案后,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私家车驾驶员王某某(男,现年50岁,达县南外镇人)负全责。当交通事故认定后,双方驾驶员回到停车位开车准备离去时,正在抽烟的王某某与出租车驾驶员黎某某再次发生口角。在争执中,黎某某脸部被王某某的烟头烫伤。受伤的黎某某情绪非常激动,争吵再次升级为抓扯,现场一片混乱,周围越来越多的人围观,过路的出租车驾驶员在看到黎某某受伤情景后,声称要声援被烫伤的黎某某,为他讨回公道。随着时间的推移,出事现场围观群众达到上千人,加上有上百辆出租车,致使公路被阻断,造成交通瘫痪长达近三小时。 南外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随后,达县副县长冯远国、达县公安局副局长丁录全、南外派出所所长刘小平带领局刑警大队干警和派出所民警一起赶到现场。在领导的指挥下,公安局民警及时对围观群众进行了疏散,将当事双方强行带离现场,并将川S55×××的私家车扣留。同时,向堵路的出租车驾驶员做工作。凌晨3时许,在交警二大队的大力配合、干警耐心细致的劝解下,围观群众及堵路的出租车驾驶员相继离去,被阻断长达近3个小时的交通恢复了正常。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王某某行政拘留5日。 无独有偶。7日晚上10点,南外通达西路发生一起出租车违规调头与某单位一辆直行车差点相撞的事故,随后双方驾驶员发生争吵,引起近200辆出租车和数千名市民围观,造成该路段交通严重瘫痪。接到报案后,南外派出所、交警二大队干警及时赶到现场,通过疏导和劝解控制了现场,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恢复了交通道路畅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应文明驾驶、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遇到交通事件和被人侵害时要及时报警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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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0-20 9:3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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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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