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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协议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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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程序) “钢运置业达州二店”与两名购房者签订《房屋预定协议书》后,由于买卖双方就协议条款理解不一,引起购房纠纷(本报17日、18日曾连续报道)。4月21日,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最终同意和解。 据“钢运置业达州二店”的胡经理介绍,因为双方对协议条款理解存在分歧,才造成这次误会。两名购房者罗先生、黄女士与中介公司在友好协商后达成协议,解除以前签订的《房屋预定协议书》,不再履行《协议书》上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中介公司分别退还了两名购房者所交纳的5000元房屋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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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4-28 8:3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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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石晓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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