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通讯员 刘西川 吕德胜) 本报5月18日曾报道了一起丈夫为报复泄愤,将浓硫酸泼向熟睡中的妻子与第三者的案件,通川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近日,同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某因犯罪手段残忍,致两名受害人毁容落下5级伤残,遂依法判处被告入狱10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5日下午,侯某某从北京回到通川区后,听说妻子有“外遇”的传闻,遂产生了报复的念头,并购买浓硫酸藏匿家中楼顶。次日凌晨,回家的侯某某发现妻子杨某与另一男子睡在一起,即将浓硫酸泼向两人后逃离现场。6日上午,侯向警方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过程中,侯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但无力承担巨额的治疗和赔偿费用。法庭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以故意伤害罪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