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服务>房产>二手房>正文
    

·四川煌歌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金利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恒基房产经纪公司
·达州市侨兴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巧装修
...........................................
 
谈厨房装修的遗憾和注意事项(图)
填充物毒性超标 瑞典宜家集团将召
巧利用 小浴室变身居室亮点
25款经典时尚超炫电视背景墙 让你
警惕:秋季装修切勿忽视卫浴间装
地板铺装“双标”正式执行 教您几
装修知识讲堂:甲醛的释放量与地
涂料里面有玄机 只看“N合一”小
五种居家配色法 让空间与色彩速配
拒绝居室隐形杀手 “生态装修”成
 

民宅商用须邻居同意 此类住宅不能从事餐饮服务

 


    今后在住宅楼内开公司,不必再到房管部门变更房屋用途,而只须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并由居委会或业委会出具相关证明。但是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活动仍被严禁。

    昨日(12月26日),北京市工商局针对住宅楼和未取得合法房产证明的房屋经商,出台了登记注册的新规,并从即日起实施。

  调整原因 重在强调居民自治

    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处长贺庆财介绍,此次对住宅经商的调整主要是基于《物权法》的规定,重在强调居民自治的理念和原则,主要由民事关系来调解。

    至于规定中提到的“有关利害关系的业主”具体指哪些人,贺庆财表示,新规中并无规定,一般来说,是指影响到生活居住权的业主,这个范围由居委会或业委会来确定。

    “居委会和业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由他们通过调查、走访相关利害关系的业主后,决定是否允许住宅内开公司更合适,更贴近民情。”贺庆财表示,如果发现居委会、业委会未征得业主同意,不严格履责而导致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工商在查实后将撤销企业登记。

    《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调整新规 待拆房屋也可注册

    此次新规中,还对使用临时住所登记注册的问题做出了规定。

    为有效解决无证照经营问题,规定对在未取得合法有效产权证明的房屋内经商的,由区县政府批准,授权当地乡、镇政府、其他部门、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出具《临时住所使用证明》,工商将在临时证明的有效期内核发营业执照,其有效期不超过1年。

    据介绍,《临时住所使用证明》适用于已被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等5类情况。

    市工商局特别强调,“《临时住所使用证明》不作为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证明和房屋、土地拆迁补偿的依据”。届时,临时住所使用人和产权人要书面签署承诺书,承诺“遇有拆迁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经营迁出”。  民宅商用须交几个文件

    ●一是住所使用证明;

    ●二是由申请人签署作为承诺的《住所登记表》,承诺内容包括: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遇有拆迁服从配合,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

    ●三是由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文件。

  民宅禁止从事哪些经营

    住宅楼及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都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临时住所使用证明”适用几类

    ●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批准的建筑物;

    ●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 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

    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作者: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7-12-27 11:41:00 ]

(本站编辑:责任编辑 唐兵 编辑 王洪全)

 上一篇:置业理财:二手房信任危机下的多种理财之道

 下一篇:没有了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达州日报社概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 2006-2010 by www.dzr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达州日报社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 日报热线:0818-2380088 晚报热线:0818-2382258 本站热线:0818-2379260
网站客服QQ:159847861 新闻投稿邮箱:dzrbs88888@sohu.com 图片投稿邮箱:dzcmw@163.com
蜀ICP备06015679号 公安备案号:5130000101 川新备07-140011
当前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