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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部手机是水货工商维权换正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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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通讯员 王晓林 张泽光) 为方便与在外打工子女的联系,大竹县朝阳乡木鱼村村民刘明义花了1200元买了部手机,没想到,销售商却卖给他一部水货手机。9月6日,刘明义投诉手机经销商王某,要求调换水货手机并赔偿损失,几经波折,在相关部门人员的调解下,王某主动赔礼道歉并调换了一部新款诺基亚手机。 据了解,7月23日,刘明义在乌木营业厅王某处买回一部手机,不到一个月时间,手机常会出现死机的现象,随后到营业厅咨询,被告之此机要升级,还称所有带有内存卡的手机都会出现这种情况。9月3日,他再次来到营业厅,经过再三追问,得知这款手机是香港水货。此时,王某要求刘老汉补差价,更换了一部正品机,当时只换了机头,其他的配置没有更换,在要求更换所有的配置及发票和三包手册时,王某称配置都是通用的,换不换没有关系,还说在机子出现任何问题直接到维修站维修,只认机头,与他们营业厅无关。 可换机不到两天,手机的听筒里面有沙沙的声音,于是,刘老汉来到县城某维修站,工作人员要求看发票与三包手册时,才发现三包手册有问题,不予受理,要求更换正规的三包手册。刘老汉再次返回乌木营业厅,王某却说此机的销售盒和手册已卖,现在手册换了。本该15天内换新机,由于王某所换三包手册上面的IMEI/ESN号不正规,为此,大竹维修站不予受理。无奈之下,刘老汉求助东柳工商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执法人员接诉后,立即前往王某手机销售门市,明确指出,此手机应有正规的“三包”手册,按规定也须在发票上注明,并执行“三包”规定。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做法,随后,为刘明义调换了新款手机,当场在发票上注明并更换了新的“三包”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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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0-1 9:2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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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石晓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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