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黄中富 记者 谢静)大竹县人民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民生的工伤赔偿案件。 曾某原系大竹县某煤业公司井下采煤工,2006年9月经诊断为二期尘肺,鉴定为4级伤残。在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时,由于双方对应给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数额产生分歧,经多次协商没能达成协议。后经仲裁裁决仍未能平息纷争,致使曾某工伤保险待遇经过近两年的时间未能落实。曾某是其家庭的支柱,他患病后无法工作,加之治病的花费,使其整个家庭经济十分窘迫。为此曾某多次到县政府、县人大等机关上访,曾某为解决争议还多次到煤业公司吵闹。 为了妥善解决该纠纷,大竹法院民一庭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书记员全庭联动积极参与调解,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通过多人多次调解,终于让原告明白其过高的赔偿要求得不到法院支持;也让被告明白了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最后双方达成工伤赔偿协议。被告考虑到原告的实际生活困难,表示除应当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外,另外再给予原告适当的困难补助,并当庭兑现人民币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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