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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十举措”激发乡镇发展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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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发展难题 探索工作新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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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通讯员 薛友明) “看了县上激发乡镇发展活力的十条意见,我们很振奋,今后工作更有干劲了!”走进大竹县,在广大乡镇干部中,你常能听到这样的话语。 为破解乡镇发展难题,探索乡镇工作新路子,9月初,大竹县出台《关于充分激发乡镇发展活力的十条意见》。县财政足额预算乡镇政权运转及相关事业发展经费,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将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土地出让金县级分享部分全部用于该集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乡镇新办企业(含商贸流通业)所缴纳税收的县级分享部分全部返还给乡镇。凡由乡镇引进企业并入驻工业集中发展区的,该企业产值全额记入引进该企业的乡镇,企业所缴纳税收的县级分享部分的50%返还给乡镇。扶持乡镇兴办农业产业化基地,其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全额记入乡镇,企业所缴纳税收的县级分享部分的40%返还给乡镇。 县上适度授予乡镇站所人员管理权限。乡镇站(所)人员的年度考核以所在地乡镇党委考核为主。凡站(所)人员因工作不力,乡镇党委要求县级相关部门调整相关人员,县级部门须在半个月内作出相应处理。县级执法部门可依法采取授权、委托执法等方式,扩大乡镇执法、监管权限。 县上减少文件、会议、检查。部门不得向乡镇直接下发文件,确需下发的,经领导同意后,由县委办、县政府办批转执行。县级部门不得擅自到乡镇开展督促检查。县级部门不得向乡镇摊派报刊杂志和强行开展达标升级活动。县上原则上每月只安排1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除涉及全县性工作安排等重要会议外,由乡镇分管领导参会。 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关心乡镇干部,重点解决好其子女入托入学等实际困难问题,在干部使用上要体现对乡镇干部的关心。 县上成立“激发乡镇发展活力工作领导小组”。每名县级领导联系1—2个乡镇,县级部门联系1个乡镇。同时乡镇要科学编制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思路和措施,认真抓好属地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计划生育、耕地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黄家乡党委书记陈鸿介绍:十条意见出台后,财政、税收方面的政策将进一步激励乡镇抓发展;适度授予的乡镇站所人员管理权限将有利于对站所人员的管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减少会议、检查,部门加大帮扶力度,有利于乡镇放手发展。同时,乡镇的责任、压力也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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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9-13 11:2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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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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