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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水上交通安全连续20年无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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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微杜渐,夯实“三大基础”规范管理水平。一是夯实船舶基础工作。对全县全部乡镇船舶按规范的技术标准统一进行技术改造,使客渡船基本达到“四统一”(统一船型、统一颜色、统一船名牌、统一载重标线)、“两齐全”(证照齐全、安全救生设备齐全)、“一定点”(定点修造船舶),提高了营运船只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航行性能。同时推进船舶法定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船舶检验质量。二是夯实船员管理基础。严把船员、驾长素质关和技能关,船员、驾长必须参加全市、全县统一组织的驾驶培训,并通过50米游泳、救生考试,合格者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者才能办理适应证书,做到持证上岗驾船。三是夯实船舶管理基础工作。借鉴营运车辆安全联组管理办法,在全县船只较多的渡口、码头建立了安全联组、把个体分散经营组织成联系紧密的联合体,充分发挥其互管、互助、群管、群防、群治作用,实现了船只由各自为政、无序竞争向统一管理、规范有序转变,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全县共建立安全联组13个。 防治并举,强化“三大机构”现场督促检查。一是县政府适时督查。分管副县长不定期地率交通、安监、水务、海事部门相关人员对全县各有船乡镇乡镇船舶落实情况、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救生衣双百”行动落实情况等进行适时督查,对督查到的安全隐患,以县政府督查通报形式通报全县,并落实专人予以整改。二是海事执法督查。一方面海事执法人员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源头,一手抓现场,切实加强对乡镇船舶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在源头管理上,对不具备运输条件和资格的“三无”船舶现场检验后责令停运或销毁。在现场管理上,重点监控“船、人、证”是否相符与齐全有效,救生衣是否百分之百配备,乘客是否百分之百穿戴。严厉打击客渡船超载、无证驾驶、自用船非法载客等违章行为。三是乡镇现场督查。各有船乡镇管船机构加强客渡船签单发航及“救生衣双百”行动督促落实工作,严格执行“五不发航”安全管理规定,从源头上杜绝客渡船超载、自用船非法载客等违章行为,确保水上安全源头关。
冷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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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2-17 10:0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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