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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游滨河公园,几位常耍笔杆子的文人聚在一起闲侃,扯到往日里代拟讲话稿或起草上报下发的一些报告、文件的“笔墨差使”之时,都觉得“由于种种原因”这句话用得真是神乎妙哉! 说来也怪,笔者上探《辞源》,下潜《辞海》,均无一处有关于“种种原因”一语的诠释与注解。仔细思量,方知此乃后来才时兴的“官方语言”中之“专用术语”也。细细咀嚼此语的特殊含义和巧妙用法,真要使人长不少见识。譬如,某一单位出了事故,某一工厂发生案件,某一领导犯了错误,在向上反映和往下通报时,冠以“由于种种原因”既可无所不包,免得给人留下话柄,又可以虚代实,使事情不了了之。至于这究竟由于是领导失职,还是工作失误;是责任心不强,还是违章犯规;是客观所致,还是主观人为,当然谁也说不清,谁也看不明,稀里糊涂算了。如此抽象的模糊的语言,确有其特异功能。 然而,在另一种场合,“由于种种原因”这句话却消失得无影无踪。诸如进行工作总结,汇报工作成绩,论功行赏的时候,讲起原因来,条分缕析,十分具体,十分详细,而且往往是一果多因,面面顾及:比如由于“领导重视”、“认识明确”、“措施得力”、“方法对头”等等,唯恐笔下漏掉某一方面,没有把它说全说透。 不难看出,一些人在讲问题、谈困难时,之所以爱用“由于种种原因”,恐怕也是“由于种种原因”吧。这样的原因,有的是说者本人也不甚了然,而以含混笼统之辞一推了之,但更多的情形是人人皆一目了然而说者却不便、不能或不敢言及的。于是,“由于种种原因”便成了一些人的最佳脱辞。它的功效在于避免事端,少惹麻烦,既能圆滑地应酬上级,又能麻过下级,反正我已经说了“由于种种原因”,别人还能有啥说的?自然一语可以遮百丑了。 当然,任何事物都是辩证的。笔者并非一概都否认“由于种种原因”这句话。有些事情出于一时保密和不宜在某些场合或对象中传播之故,以“由于种种原因”一言代之,也未尝不可,问题是在许多同志将它当作了一件万能的甲胄。其实,当你喜欢用“由于种种原因”来回避和掩盖矛盾时,人们常常是清楚到底属何种“原因”的。与其耍官腔、打马虎眼、绕弯子,还不如实话实说,务实总比务虚好。
(李子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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