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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虚假促销 农民受骗获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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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通讯员 王晓林 张泽光) 11月14日,大竹县团坝镇赵家村农民消费者李得金看见了张某超市的促销宣传单,赫然写着“该超市将于某月期间举行多种商品的特价优惠活动……某品牌色拉油原价55元,特价48元,每桶优惠7元”。李得金便按照超市宣传活动时间,乘车来到该超市,准备购买两桶优惠的色拉油。 当李得金满怀喜悦走进该超市时,却被告知每天只优惠40桶,并且当天的份额已经售完,但是李得金手中的宣传单上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李得金找到该超市负责人论理,超市负责人也作同样答复。李得金在感到气愤之余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于是来到东柳工商所咨询。 经查实,该纠纷属于涉及缔约过失责任的争议。就本纠纷来看,李得金在没有到该超市购物前,其有权利另行选择到其他超市进行购物,但该超市应尽及时通知义务,不应让李得金对该超市的信赖利益受到损失。经过东柳工商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调解,被诉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一是超市立即停止发放虚假宣传单;二是按照宣传单上宣传的价格将油卖给消费者;三是补偿消费者20元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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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1-26 9:5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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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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