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陈北萍 易勇) 7月12日,达县工商局分别对非法加工奥林匹克标志服装和非法销售奥林匹克标志运动衫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经查,达县海达校服厂未经奥林匹克权利人许可,擅自在其加工的校服的左胸部位置打出奥林匹克五环图案以及文字标识的BEIJING2008字样。至2008年4月7日被达县工商局查获时止,该企业共加工了该种校服3620套,已销售940套,销售金额51700元,从中获利4800元。据此,达县工商局依照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款4800元,罚款200元。 6月28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达县南城通达西路一服装门市正在销售印有奥林匹克标志的运动衫。经现场检查,当事人无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许可等合法证明手续,执法人员依法扣留了该批300件印有奥林匹克标志的运动衫。经查,该批运动衫系当事人杨某于6月上旬从成都市荷花池市场以每件20元的价格购回,在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许可的情况下,购回后在自家服装门市以每件28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其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之规定,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该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300件侵权运动衫,并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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