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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法院用真情化解一特殊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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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通讯员 朱茂林) 达县法院以构建和谐诉讼局面为宗旨,对所有案件处理后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均有严格要求。近日,达县法院领导用真情化解了一起特殊矛盾,收到了良好的综合性效果,深受各方赞赏。 案件当事人一方是市、县从北京一上市公司引资到达县河市镇落户的全资子公司达州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一方是通川区五金公司下岗职工孙先红。双方为是否继续承包经营猪副产品或者退还投资款并赔偿损失未能达成协议引发纠纷,继而发生群体性斗殴事件。县政府、河市镇政府、河市公安派出所曾介入解决未能奏效。矛盾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达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市委、县委领导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上访诉求作了重要批示,要求稳妥及时处理该纠纷。由于案件双方当事人身份特殊,稍有不慎便有可能使矛盾激化并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院长、党组书记苏波高度重视此案,主管民商事案件的法学硕士研究生、常务副院长宋健亲自办理该案。在熟知双方诉求后,宋副院长一边及时向县委领导汇报案件情况及进展,以期统一认识;一边三番五次与双方当事人倾情交谈,以期互谅互让。精诚所致,金石为开。近日,宋副院长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由达州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给付孙先红投资款及资金利息共计17万元并当即兑现,孙先红放弃继续承包经营猪副产品和要求赔偿损失的其他诉求。双方握手言和,并都表示在适当时机继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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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9-2 11:3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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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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