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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 巧解连环欠薪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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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通讯员 陈 明) 近日,达县法院运用诉前调解机制妥善调处一起因建筑工程连环拖欠工资而引发的上访案,促使工程承包方当即支付农民工工资1万元,并与农民工达成分期履行欠款协议。 2005年,达县马家乡4村5组唐德华、达县九岭乡5村4组陈永勤及渠县平安乡村民吴太明等人在何勇承包的工地上打工;同时,该工地是陈永勤和何勇从达县双庙乡范亨田手中承包的工程,而范所承包的工程又是从工程承包商乙方承包而来。因工程建设方工程资金不到位,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导致乙方无法支付范亨田等人的工程款,致使范亨田、何勇也无法同唐德华、陈永勤、吴太明等人结算,累计拖欠三人工资5.55万元,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农民工唐德华等三人于7月1日下午上访至达州市人民政府。 达县法院接到市政府通知,院长苏波立即会同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杨吉坤和民一庭庭长柏燕专门处理此事。在处理过程中发现三人并未起诉,而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该案又即将过诉讼时效。为帮助农民工及时收回血汗钱,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他们当即与承包方范亨田取得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使拖欠方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当即兑付了农民工部分工资,对下欠的工资制定了分期兑付计划,双方当事人对问题的处理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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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8-16 11:5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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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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