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租赁市场在2008年火爆预期的明朗化,一些隐藏的问题也逐步显现,规范和引导市场健康发展被提上解决日程。
“从大学毕业后我就一直在北京租房,现在已经租了3年半,换了6个地方,只有一个租房的地方要求登记。”李小姐回忆起租房的经历,唯一一次登记是在2006年6月。后来她又搬家2次,却没有再被要求登记。
许多在北京租房的人都有和李小姐类似的经历,这也是出租屋中问题较多的重要原因之一,而租房不用登记的现状有可能在2008年得到较大改观。
2007年12月10日北京市建委出台了《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北京开始实行房屋出租登记制度。这是自2007年出台《关于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个人出租房屋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与租房相关的第三个规定。
“政府对规范租赁市场的力度很大,不仅提高了经纪公司从事租赁业务的门槛,还加大了处罚力度,严格规范经纪公司的行为。之前虽然也在做这方面工作,但在执行力上没有今年强。”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显示出主管部门正下大力气规范经纪公司的操作流程和增强消费者租房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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