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电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2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近日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新增了三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其中明确提高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比例。
根据这一管理办法,今后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比例从原来的5%左右提高到不少于10%。
管理办法还明确,除中央财政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补助资金以外,省级财政预算也要相应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进一步增加了资金来源。
此外,今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均要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对此,财政部表示,主要是考虑近几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未完全落实到位。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截至2006年底,账上各地约有80亿元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因此这部分资金必须按照规定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拓宽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渠道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重视。中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始于1999年,至今已经实施了近8年。
据有关部门统计,近8年来,虽然全国656个城市中已有近78%的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但由于廉租住房保障底数不清,加上各级政府财力有限等原因,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缓慢,只有54.7万户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
又讯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昨天,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继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后,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也有望于近日浮出水面。将出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明确指出,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其今后上市交易将受到种种限制。专家分析,这意味着,经济适用房混淆于保障性住房与普通商品房的历史被彻底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