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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推进达州民营经济发展新跨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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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营企业整体素质低 民营企业自身存在规模偏小、数量偏少、实力偏弱、科技偏低和创新能力不足、管理不规范、企业家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各类技术人才缺乏等问题。 三、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建议 党的十七大强调: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平等保护各类物权,努力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确保“十一五”末,民营经济增加值由目前占全市GDP518%达到55%以上。为此,我们建议: (一)更新观念,着力推进行政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看一个地方的经济是否发达,首先要看民营经济是否发达,一个地方经济落后,很大程度上在于民营经济发展滞后。因此,在民营经济发展上要做到思想上放心、放胆,政策上放宽放活,工作上放手放开,要在政策落实上出实招,见实效。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四个更新”。更新发展观念,要淡化“非、公”概念,客观地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更新执政观念,出台实实在在的政策和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更新管理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更新执法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整顿活动,进一步推进政府由行政型向服务型职能转变。建议将民营经济发展成绩作为考核各级政府“一把手”政绩的指标之一。 (二)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在今年适当时候组织两次大型活动。由市政府牵头,有关部门、企业家共同参与,在全市开展一次国务院“36条”和现有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政策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活动,促进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落实;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企业家参与的“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执法部门收费项目的审计和管理,整顿各种违规收费、集资和摊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二是建立“四个制度”。建立部门协调制度,确定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工作人员和一定工作经费,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定期发布国家和省、市各类政策;及时发布产业指导意见和指南。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通报情况、协调关系和督促工作;随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情况等。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表彰激励制度,通过表彰,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强力支持,着力提高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实效 一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培植本地工业企业和商品名牌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展示著名、知名商标,加大对获得驰名商标的奖励和宣传力度。 二是建立适合民营企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有关部门要加大民营企业融资平台建设,加强对有潜力的中小企业的上市辅导,制定具体的支持措施和量化指标,建议向浙江学习经验,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担保机构。 三是充分发挥民间商会(行业协会)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民间商会是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之间的粘合剂,能够把无数的企业团结在一起,又是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润滑剂,替政府规范企业行为,替企业呼吁意见和要求,它是政府、企业、市场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它作为行业发展的设计者,行业经济运行的协调者,行业政策的建议者,行业利益的维护者,行业企业的服务者,既是企业走向市场的向导,也是企业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者。民间商会发挥着政府和企业都不可能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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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市政协 发布时间:2008-3-24 18:3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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