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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企业用工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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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搞好培训,提高素质。根据社会职能分工,应当由相关职能部门对业主和职工分期分批的进行培训,使他们既知法,又懂法,还能熟练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狠抓督查,注重实效。由于《劳动合同法》的施行牵涉到包括业主在内所有职工的个人利益,客观要求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不能走过场。因此,各级党政应当把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注重检查督促,作为立法机关的各级人大,更应该作为重头戏之一加大督查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社会分工狠抓检查落实,通过各方面的扎实工作,努力维护《劳动合同法》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4、建立工会,依法维权。初步统计,目前我市有基层工会组织5091个,而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是7944户,还有近3000户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会作为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的主体之一,企业不可能没有工会组织。因此,应加大企业工会的组建力度,使其切实承担起国家赋予的社会职能,为构建我市和谐的劳动关系发挥应有的作用。 我们深知,因为历史原因,我国走向法治社会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但同时我们也坚信,随着全国上下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逐步深入,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不断接轨,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日益增强,我市企业的用工制度将更加完善,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将更加和谐,我们的未来将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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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市政协 发布时间:2008-3-24 18: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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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责任编辑 杜文龙 编辑 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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