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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农业生产发展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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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调整补贴发放方式。首先,要消除补贴发放中存在的平均化现象,如对于粮食直补的发放,应在完善耕地面积核实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当年的实际种植结构变化情况确定发放标准。而为适应这一需要,可考虑将补贴的发放时间适当后延。其次,合理归并补贴种类,减少发放次数,降低发放成本。根据其他省市的经验,可考虑将涉及粮食生产的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项目加以合并发放。加强对补贴发放的监督,防止农民利益受到侵害。 (二)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培训投入 建议各级政府部门要将一般教育和示范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媒体手段,向农民传达和灌输现代农业思想观念,帮助树立自强、创新意识,摆脱等、靠、要思想。 对于培训不足问题,要立足多渠道解决,首先要充分发挥农村专合经济组织、产业龙头企业的教育、培训功能。其次,要加大对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财力投入,一要更新教育、培训设备,提升培训水平;二要恢复和完善乡镇农业技术中心功能。三要建立培训目标,县级部门每年要对各乡镇农技人员集中培训1—2次。各乡镇农技中心除要发挥日常的生产指导功能外,要在关键农事季节来临之前,对农民进行相对集中的宣传、培训与辅导。 (三)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首先要完善其内部功能,要发展以产权为纽带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时完善其生产组织、培训、风险承担等功能。其次是解决发展的外部条件。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引入和地方相关企业的培养,从而为农村专合组织的成长创造前提条件。要注重发挥我市的传统农业生产特色,形成经营企业、加工企业与专合组织间的良性互动。 要注重农村金融环境的培养。为促进农村专合组织的发展,必须扩大其融资渠道,除农村信用社外,要鼓励其他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农业贷款业务,其中,对于已经具备实体条件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进一步打开“信贷闸门”,促进其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四)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农民利益,化解农业生产中自然灾害影响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对于此项工作,我市应将重点放在以下方面: 1、加强对农民的保险意识教育,注重以实效吸引农户的积极参与。 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首先要确保相关保险配套措施的落实,其次,要大力支持保险业务的发展,尤其是支持建立乡镇一级的保险代理机构。 3、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全省试点中暴露出的农技中心、畜牧兽医人员配合不足问题,要不断完善乡镇一级相关技术队伍建设,为保险的定损理赔工作打下技术基础。 4、严格引导管理。要从教育引导和严格体制规范入手,加强对农民诚信意识的培养。 古人云:“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农业进步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起点,农民富裕,是国力强盛的基础,为夯实这个基础,我们尚须付出加倍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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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市政协 发布时间:2008-3-24 18:1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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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责任编辑 杜文龙 编辑 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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