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怪兽”要“吃人”了
曾经有人说过一句很有哲理的话“要上天堂就搞房地产,要下地狱也搞房地产”。我很赞同。不难设想,在其背高额利润的背后,相应必然存在着难以诉说的罪恶。
看看中国房产开发的历史,哪一桩触目惊心的腐败,不和房地产有关?哪一个一夜之间暴富起来所谓的企业不和房地产有关?哪一个迅速崛起的新城后面又没有失地农民的呻吟和无辜购房者的辛酸?
现在,房地产业就像一个难以琢磨的怪兽,张开了他的血盆大口,要吃“人”了!
无论是开发商、购房者或是银行乃至政府,谁都有可能成为这只怪兽的牺牲品。
对付“房产怪兽”的致命“四招”
综观今天的房地产行业,完全市场化的土地竞拍、上浮30%以上的银行利率、居高不下的钢筋、水泥和各类房产建筑材料、有增无减的建审规费、今非昔比的水电费……总之,该涨的都涨了,商品房的每一个细胞都膨胀了,房价岂有不涨之理?虽说国家是十二道金牌,可房价还是降不下来,为什么?原因只有一个——办法不对。
稍有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任何商品的价值都是由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但是它的价格高低则是直接受制于供求关系。也就是说要降房价,只有抓住供求关系这个关键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虽然我也是房地产开发商,但站在全局的立场思虑良久,这里给出对付这个“房产怪兽”的三个绝招。
一是实行开发商准入制。
开展一次房产开发行业的大清理,把滥竽充数、利益熏心的开发商统统赶出房地产开发的舞台。虽然房地产是个暴利的行业,房产开发并非儿戏,在当今的中国,不仅是资金密集、技术密集、责任密集的行业,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有个门槛准入的问题,并不是说,只要是个人物,发了点小财,就可以搞房地产的。如果没有雄厚的财力做基础,没有专业的人才来开发,没有强烈的爱心为己任,那最终的结局只能一个:“损人不利己,祸国又殃民。”
二是开发贷款准入。
房产开发行业三年不贷款,让其自生自灭,以规范房地产的开发市场,“没这金刚钻,别揽这瓷器活”;
三是提高个贷门槛,首付款50%。
我建议采取强制措施,从需求方遏制过于旺盛甚至不计后果的非理性投资,以使真正有实力的购房者有相应的自筹资金再考虑投资置业,以免遭受房奴之苦。
第四,还有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那就是发起一场史无前例的不购房运动,我相信,只要三年不买房,房价必是大家心中想。
当然,这些都是即兴而谈,有感而发。未必就是最佳方案,但有真正能实施下去,当然绝对有效。
开发商——利令智昏
我们考虑政府为调控房价的非理性上涨问题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为什么老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问题恰恰在于政策指定的动机和效果的一致性,就像是前段时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有关住宅房抵押的司法解释一样,愿望当然是好的,但结果却不尽然。
最高人民法院就执行抵押房屋的司法解释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对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自行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迁出”。
看起来,这是在保护只有一套住房的相对弱势的群体的利益,但其结果却是严重影响了这些群体依法享受经济适用房个人按揭贷款的办理。金融部门纷纷表态,退出或不支持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和个人住宅按揭贷款。
理由很简单,银行是企业,不是民政部门,必须要通过经营所得获取利润,而经济适用房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最标准的一套住房,所有的住房人,又都是政府部门严格审查后的相对贫困的家庭,那么这套住房也理所当然的是这个家庭最重要的生活必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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